全校各单位:
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,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我校2019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工作,确保数据采集质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数据真实规范原则
教育部评估中心将根据我校上报的基本状态数据形成“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”提供给审核评估专家,审核评估专家会在进校前研究学校的状态数据,进校后有针对性地进行考察、验证。
数据准确是数据填报工作的关键,各部门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严格把关,保证数据的原始性、真实性、准确性和规范性。
各采集项(独立表格)全部采用EXCEL表格填报,电子文件命名统一为:采集项编码+表格名称。如:表1-8-1本科实验场所。
2.第一责任人原则
各单位(部门)的负责人为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第一责任人应确保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到位,确保所负责的数据准确,确保按时间节点准时提交,不得延误评建工作计划。
各单位(部门)要做好数据采集的统筹组织工作,认真学习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及相关材料,掌握数据库系统的改进变化情况,深刻理解数据项指标内涵及有关要求,并选派专门数据填报人员负责数据采集上报工作。
3.数据连贯性原则
各责任单位(部门)要认真总结之前数据采集工作经验,保证填报人员的稳定性,比对之前填报数据,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。
4.数据合理性原则
根据平台数据统计计算规则,合理调整有关填报数据,使数据分析报告的统计数据趋于合理。
二、采集内容及统计时间
1.数据采集包括学校的基本信息、学校基本条件、教职工信息、学科专业、人才培养、学生信息、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等7个方面内容。
2.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,时期数又分自然年和学年。
本次采集数据:
自然年:指自然年度,即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
学 年:指教育年度,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。(2018-2019学年)
时 点: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,即2019年9月30日(填报截止到目前)。
三、工作安排
第一阶段:填报培训、任务分解、整理摸底和数据采集(7月18日~7月30日)
按照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》和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,各责任部门按照《2019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》(附件),线下摸底、整理现有基础数据,全面开展数据采集工作。
各责任部门(单位)确定数据采集填报、审核工作人员,并填写“沈阳工业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人员联系表”,7月18日下班前上报至教育评估中心校部-305室。为便于联系工作,请各部门数据采集工作人员加入“教学质量监测数据采集工作QQ群”,群号:187607231。
数据采集培训会。7月18日(星期四)上午9:00,请各责任部门(单位)、协助部门负责人、数据采集填报相关人员到行政楼429室参加数据填报工作培训会。
各协助部门根据责任部门的要求,将本部门责任人审核合格后的数据表格纸质文档(加盖单位公章)和电子文档提交到责任部门,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内容和规范的审核。
7月30日17:00前,各责任部门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填报时间,逐一将数据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。登录网址:http://udb.heec.edu.cn/填报完后,由责任部门审核人对填报数据第一时间进行审核后,提交。(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详见公文流转或填报QQ群)
第二阶段:数据审核、分析和修正(7月31日~8月5日)
教育评估中心将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后下载,并上传至数据测试平台,生成数据分析报告,进行审核分析,并给出数据修正建议,由各部门(单位)进行数据修正。
第三阶段:数据最终审定和提交(8月4日~10日)
教育评估中心将数据分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,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,各责任部门将修正后的最终数据重新上传至国家数据平台。登录网址:http://udb.heec.edu.cn。填报完后,由责任部门审核人对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后,提交。责任部门同时上交全部数据表格(电子和纸质,提交的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必须保持一致),数据填报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,加盖部门公章,报送教育评估中心校部-305室,电子版数据公文流转至教育评估中心—毕猛。
四、其他
教育评估中心:校部-305室联系电话:25494247,25494442
教育评估中心
2019年7月17日